工程中心安全卫生守则
一、 实验人员必须执行安全制度、加强安全教育、遵守安全法规、接受安全检查监督。
二、各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,做到地面、桌面、设备三清洁。
三、 建立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气和水源泄漏等安全岗位责任制;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采取安全措施。
四、 安全用电,严禁任意更换电器设备的接插器件;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用电电线。
五、 各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灭火器、门、窗、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要及时维修或报告。停水、停电时必须注意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。若发现被盗或破坏,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部门。节假日前全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,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六、 实验室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等高危物品实行专人、专库、专帐管理,其使用应做到“专人审批,限量发放,跟踪使用,严格记载,余量收回”。严格遵守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试剂的使用保管制度。
七、 必须遵守仪器操作规程,大型精密仪器在启动运行时,应有两名以上机组人员在场,对正在运行中的仪器设备,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八、 进入实验室、禁带火种。实验室内严禁抽烟、洗衣、烧煮食物,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,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嘻闹。
九、 工作时间,本室工作及实验人员,一律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、会客;不准带小孩。
十、 实验室的钥匙,不得自行复制及更换门锁,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。
江西省现代服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2016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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